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些知识您都知道吗?

来源:广东达方律所事务所 作者:小达 时间:2024-03-15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匠心       品质        诚信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01|知法普法 维权有道

现在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改善,消费结构也从生存性消费也转化到了享受型消费。与此同时一些不健康不文明的消费行为也在不断滋生,既造成了能源和资源的极大浪费,也影响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希望通过我们的普法宣传,可以引导消费者做到文明消费合理维权,一起推动市场和经济的发展,也维护好消费者自身的合法权益。

 

02|消费者维权科普

1、与经营者(商家)沟通,如果消费者买了有问题的商品,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

2、拨打12315、12345投诉电话,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沟通以后,问题得不到解决,就可以拨打12315、12345投诉电话。

3、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或消协组织反映自己遇到的难题。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注意和掌握诉讼时效,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及时地向法院起诉。

 

03|消费者享有九项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①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②知悉真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③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

④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⑤依法求偿权,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⑦获得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⑧人格尊严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⑨监督举报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04|保存维权凭证

这些材料可以作为维权凭证:

1、购物小票、保修单、发票、纸质或电子版合同。

2、录音、录像。

3、网购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网页公证保存。

4、加盖公章的旅游行程表、计划书、协议书。

5、加盖公章的消费清单。

 

切记:消费者在购物时千万不要忘记索要发票并予以妥善保管。

部分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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