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达方所积极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来源:互联网 作者:行政部 时间:2020-05-29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出台,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的颁布不仅完善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加大对《民法典》的解读和普及力度,广东达方律师事务所立即动员所内律师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暨普法活动策划会议,由我所主任江沃鸿律师作为组长,所内其他律师担任组员,成立民法典宣讲小组,积极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和认同《民法典》。为此,近日,广东达方律师事务所举办了6场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

1.民法典与基层依法行政

江沃鸿律师受邀主讲《民法典与依法行政》专题讲座

广东达方律师事务所民法典宣讲团受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普法办邀请,派出组长江沃鸿律师、副组长汤艳萍律师、副组长邓学明律师、副组长胡少仪律师于2020年8月7日上午为良口镇全体班子成员、在编在职干部和驻镇单位负责人主讲《民法典与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学习如何将《民法典》的内容与乡镇、社区及农村治理工作相结合,如何更好地依法行政。

2.民法典与基层党建

联合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发挥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

2020年8月11日上午,海珠区素社街司法所、达方所党支部及素社街道办相关部门在海珠区素社街金谷广场,联合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现场设摊解答民众的日常法律问题。

广东达方律师事务所民法典宣讲团派出副组长邓学明律师、副组长胡少仪律师、组员葛永万律师,在现场以禁毒、民法典为主题开展的普法宣传,解答群众关于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婚姻、继承、相邻关系、诈骗、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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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法典与社区治理

高级合伙人邓学明及曹伟钊律师受邀在海珠区素社街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讲座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台,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加大对《民法典》的解读和普及力度,广东达方律师事务所民法典宣讲团受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素社街道办事处邀请,派出副组长邓学明律师、副组长曹伟钊律师于2020年7月29日上午在广州市海珠区素社街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讲座。

《民法典》涉及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作为法治工作者,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向社会普及、宣传《民法典》的内容,为《民法典》的实施加油、点赞。希望通过此次讲座进一步提升公务人员的法治理念,为《民法典》的实施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和氛围,让广大社会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同努力构建和谐、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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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民法典与农村治理

胡少仪及葛永万律师受邀主讲《民法典普法宣传之民法典进村居》专题讲座

为继续加大《民法典》的普及力度,助力基层治理,广东达方律师事务所民法典宣讲团受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普法办邀请,派出副组长汤艳萍律师、副组长胡少仪律师、组员葛永万律师于2020年8月21日下午在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之民法典进村居》活动,为良口镇30多条村村居书记、治保主任、调解主任、妇女主任等近百人带来精彩的讲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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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少仪和葛永万律师通过对民法典的编纂历程、意义,民法典的框架和亮点等内容进行解读和分享,让参会人员对《民法典》的内容有基本的认识,为村基层管理人员如何结合民法典和村居日常生产、生活,更好地化解矛盾等方面展开讲解,并通过引用鲜明形象的案例,给与会人员带来生动的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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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民法典与扶贫工作

葛永万律师受邀在湛江塘仔村开展《民法典》社科普及讲座

广东达方律师事务所民法典宣讲团受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邀请,派出组员葛永万律师于2020年8月7日晚参加在湛江塘仔村举行的“脱贫奔小康 文明新生活”广东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社科普及系列展演活动,为塘仔村近2000多名干部、群众讲解民法典中与村民关系密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知识,讲述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可流转性、可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形及与他人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等。

葛永万律师《民法典》知识的讲解分享,带动村民学习民法典,大大提高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促进村居的和谐稳定和法治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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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民法典与师生权益保护

江沃鸿律师受邀主讲《民法典普法宣传之民法典之下,教师和学生权益的保护》培训讲座

 为继续推进民法典普法宣传系列讲座活动的开展,广东达方律师事务所民法典宣讲团受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普法办邀请,派出组长江沃鸿律师于2020年8月25日为良口中学的全体教职工开展了一场主题为《民法典普法宣传之民法典之下,教师和学生权益的保护》培训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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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沃鸿律师在本次讲座中除了对民法典的编纂历程、意义及新增亮点进行分享外,还针对与师生密切相关的年龄、校园性侵、校园欺凌、风险自甘等方面进行生动的讲解。

会后,良口中学校长表示,要秉承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理念,加强普法教育,强化法治社会保护意识,设立专门工作室,开展心理疏导;作为教师,要履行传道、授业、解惑职责,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注意防范可能发生的人身损害事件;及时解决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老师之间、老师与老师之间的矛盾,共同创建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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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近两个月的民法典普法宣传策划、宣讲活动,拉近部分群众与民法典之间的距离,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增强群众法制观念,知法守法意识。同时我所和我所党支部将会继续积极带动所内律师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发挥法律工作者的作用,践行回馈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的初心,为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出一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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