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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雁泉
执业律师

律师职位:执业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2010251577

办公电话:020-87001353

业务手机:13247651803

教育背景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

 广东财产大学法学院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实验区

中国交建管理学院,2018年企业法律顾问培训班

社会职务

执业描述

陈雁泉律师有丰富的法律工作从业经验,曾在某央企从事法务管理工作,具备丰富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经验,对企业管理制度设计和企业经营合规审查以及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解决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执业以来,陈雁泉律师专注于民事诉讼和刑事辩护工作,承办了多起合同纠纷诉讼案件,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获得当事人高度评价。此外,在刑事案件办理方面,承办的多个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缓刑或者减轻量刑的辩护效果,获得当事人及家属的一致认可。

典型案例

刑事诉讼案例(部分)

区某某涉嫌诈骗罪案,经会见当事人以及跟经办警官口头、书面沟通,公安机关未提请检察院批捕即对当事人予以释放。

曾某侵犯著作权罪案,涉案金额两千余万,经辩护沟通,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提出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审判阶段经和经办法官多轮沟通为当事人取得判处缓刑的结果。

黄某某假冒注册商标罪,审查起诉阶段经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检察官将原三年量刑建议变更为两年,一审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

陈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经会见当事人以及和经办检察官沟通,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不予逮捕。

秦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经会见当事人以及和经办检察官沟通,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不予逮捕。

 

民商事案例(部分)

代理某公司诉高志大厦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经代理实现当事人解除租赁合同目的,为疫情下经营困难企业成功节省高额租金成本。

许某系列执行异议案件,代理房地产公司的债权人许某,经过执行听证充分发表意见,法院驳回全部购房者以及房地产公司的异议申请,继续执行房地产公司名下房产。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诉广州市某五金厂供用电合同纠纷案,代理某五金厂,经代理答辩,一审法院判决将供电局诉请的三倍违约金调整为一倍。供电局上诉,二审维持原判,且认定某五金厂不属于窃电。

陈会来诉广东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代理二审,经上诉和二审开庭发表意见,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驳回陈会来全部诉讼请求。

培训演讲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中交四航局珠海工程有限公司法律培训,2018年6月

《建设工程纠纷案例解读》,中交四航局珠海工程有限公司法律培训,2018年10月。

服务过的客户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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