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青年节特辑文章|我当实习律师的这一年|黄晓君

来源:互联网 作者:黄晓君 时间:2021-05-04

在5月4日青年节之际,我所推出“当实习律师的这一年”特辑,向大家展示她们“这一年”的学习历程和快速成长。以下是黄晓君任职实习律师那一年的所感所想。

 

黄晓君

 

在2019年的5月,因个人想接触更多类型的法律业务而决定从原单位离职。随后在2019年8月左右,我留意到广州市律师协会官网发布包括广东达方律师事务所等律所招聘实习律师的消息,经参与面试及在网络查询等了解该律所后,最后决定入职。

在2019年9月,我向广州市律师协会申请后成功办理实习证,正式成为广东达方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在辅助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主要接触各类到民商事诉讼案件,偶尔也会接触到刑事案件。在各位律师的教导和指引下,获益良多,也从中发现自己的不足。总得来讲,有如下几个方面体会比较深。

 

1、律师是解决问题的方案制定者

律师应当是解决当事人所遇法律问题的方案制定者。即律师应当在己方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结合当事人的实际考虑而提出合法、合适的解决方案。

我的体现是,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因为对法律的认知较为薄弱,他们往往想通过委托律师来解决当下的困境。因此,接受当事人委托之后应当及时掌握委托事项的基本情况,其后,应当了解委托人的真实想法,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全局考虑委托事项的利弊,结合法律法规提出有利于或相对有利于当事人的解决方案。

我遇到的一个劳动仲裁案件,我们是被申请人即公司一方的代理人。在与当事人沟通时了解到,当事人清楚自身因发展迅速人手不够导致未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情形,但考虑到若依照对方当事人主张的全部赔偿项目和金额主动赔付,则,一是额外支付了申请人不合法不合理的部分,二是不利于公司处理后续可能产生的同类型劳动纠纷,三是不希望该纠纷影响公司的其他合作项目和商誉。

了解到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后,我们提出协商和解的方案。经过与对方当事人多番的协商,最终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对当事人来说,第一,支付的赔偿金额比劳动仲裁中可能判赔的金额少,而且该最终赔付的金额亦是在当事人合理预期范围内;第二,案件在较短的时间内以撤诉方式结案,解决了当事人的讼累,使得自身能够集中精力于运营公司上;第三,减少该事件对当事人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我的感悟是,若律师接受这个委托后,按照既定的法律程序去准备应诉材料、出庭应诉抗辩及等待裁定,期后再一审二审到判决,这也是律师的基本工作,也不存在职业上的过错,但是上述的这个漫长过程以及过程之后的结果并不符合己方当事人所想和期望。即可以通俗理解为,律师并没有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以及给予当事人良好的解决方案,仅是机械地适用法律和“走流程”。

 

2、良好的工作习惯是效率加速器

律师的工作在重视产出的质量之外还必须十分重视产出的效率。为提高工作效率,那必须有良好的工作习惯,各项工作务必做到有条不絮。

据我的经验,在实习的一年多时间里,仅在少数情况下只有一名律师在某一时间段里给我分配一项工作任务。大多数情况下,是同一时间段有不同律师给我布置工作,或是同一律师在同一时间一次性下达多项工作任务。因此,要做到有条不絮,需要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我们团队曾经某些时段使用过多个协同工作的软件,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觉多数情况之下,那些协同软件仍不够灵活或增加工作量,在使用过程中多少有一些为了使用而使用,甚至有时候像是被软件绑架。所以,我还是使用了一些相对原始的工具和方法管理有关案件。

制作成一份工作总表。我的工作总表依据团队的实际情况将案件类型分为三类:民事诉讼案件、刑事案件、非诉案件,表格列明案件信息及现状、争议各方基本信息、经办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同时也记载部分关键节点所产生的法律文书,如受理通知书、缴费通知书等。

尤其是对案件现状的概述一栏,我会用不同颜色予以区分,一周内急需处理的,使用红色突出显示;近期需要排上日程处理的,使用黄色突出显示;已经办结的案件使用灰色显示。

工作簿的运用能帮助我在第一时间查询到案件信息,方便且迅速地掌握案件基本情况。因此我需要定期、及时地更新表格信息,否则将适得其反。

案件文档分类存放及统一命名。根据经办律师的不同,文件的存放及命名方式不同。我实习期间办理案件较多,因此需要存储的文件相对较多。

实践中,我会按照民事、刑事、非诉的分类将案件分为三个文件夹存放,每一案件会依据案由及委托人的不同进行命名,如:经办指导律师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文件命名为“买卖合同纠纷+委托人姓名”,并存放在“民事案件”文件夹内。而协助其他律师办理的案件,由于案件数量较少则统一保存在“其他律师“的文件夹内,文件按照“经办律师简称+案由+委托人”的方式命名。

灵活运用微信、桌面日历等软件。在大数据的背景下,衍生出一批又一批的办公软件,甚至有同行将其合理利用以作为自身的竞争优势。而我平常较多使用的是微信、官方网站。

首先,灵活利用微信的“提醒”功能。将暂未完成之事通过提醒方式,安排自己后续跟进。对于经办律师交代的任务,但由于手头上有其他任务正在进行需要延后办理新任务时,我会先运用微信的“提醒”功能予以记录,避免遗忘律师已经指派了的任务。

其次,我下载了桌面日历作为补充,方便随时登记新任务、案件开庭时间、以及案件时效。如案件必须在十五天内提交上诉材料,则我会在收悉材料之日起第十日作登记,提醒自己需要尽快与委托人确定是否上诉或备齐上诉材料。

每个人都有使用不同工具的习惯,但使用工具或习惯中的其他表现形式的根本目的就是提高工作效率,即在我看来,凡是能够提高甚至加速自己工作效率的工具或方式,都是可以尝试,并不限于某一种工具或方式。

 

3、有效沟通是解决问题的万能钥匙

有效沟通,我认为是律师的核心竞争力,是解决问题的万能钥匙。律师工作中的沟通,包括外部沟通与内部沟通,外部沟通主要的沟通对象是对方当事人、公检法及有关办事机构,而内部沟通主要是团队内部成员及与己方当事人的沟通。

列好问题清单。众所周知,办案机关的工作人员电话通常都比较难打通,因此每次电话沟通前都需要掌握案件基本情况及现状、理清思绪并列明想要向其了解的问题,以免发生遗漏问题,否则将难以再拨通电话。此外,收到法院邮寄的送达回证或其他类似材料应尽快回寄,尽量配合办案机关的工作。

摸底调查和N+1。与对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或开展谈判工作,需要先行做摸底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真实诉求,可以通过一些公开渠道的信息查询了解或通过已有的案件材料进行深度分析,做到“知己知彼”,而形式上,有一个十分感慨的观点“谈判或会谈时,我们之一方的人员必须比对方人员多一个,即N+1”,这一点上我更多的是意会,未能通过文字表达原因。

定期汇报是实习律师的基本素养。律师指派的工作任务分配下来,并非一定能当天解决。对于事情进展如何,经手办理的我心里有数,但对于经办律师来说,若不进行汇报无法知悉相应情况。所以,我慢慢养成定期汇报的习惯,亦会根据团队要求而进行定期的总体汇报。

沟通的套路决定是否属于有效沟通。在实习的这一年里,我深深体会到,如果在完成任务过程中,遭遇障碍或变化,除了自己尽力想办法解决外,还应当第一时间将情况与经办律师沟通,但沟通必须具有一定的套路,否则是无效沟通。

发起沟通前,我会先梳理需要沟通的事项,针对各项事项进行一定逻辑的编排,并制定一个自己的解决方案,与经办律师沟通时的套路大概如下四步:(1)存在何种问题或困难或障碍;(2)法律的规定或我的看法是什么;(3)我提出的解决方案是什么;(4)我想听听律师你的解决思路和该思路的底层原因。

所以,我的体会是,当自己无法解决时,应当坦诚地及时与经办律师或其他同事沟通交流,从中获取解决思路;如果遇上需要决策的事项,一定要及时与经办律师沟通,并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最好是能够有多个解决方案,让经办律师做选择题,若无法提出方案,则更应当及时沟通并由经办律师提出解决方案。

与己方当事人的有效沟通是客户思维的重要表现形式。这一点,我认为是律师业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环,亦是当前案件办理过程中客户关系持续向好发展的润滑剂。通俗来讲,律师和我不断地在忙着己方当事人的案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若不及时与其进行沟通或汇报,则其是无法知道,更不能理解和体谅到律师的工作,从而有一种心理错觉:律师不关心我的事。

所以,案件的有关进展,如立案、缴款、开庭传票、证据整理、开庭、补充证据、调查取证等等的工作环节,应当及时向当事人汇报和沟通。通过这些汇报和沟通,就将无形的律师工作变成有形的服务。所以,我会做好工作记录,并在案件处于等待期(如从立案后到等开庭的期间)定期与当事人沟通。

 

4、良好的文书排版是点睛之处

法律文书的排版是另一种无声的沟通。一份法律文书,读者首先看到的是整体的排版,而有条理和整齐划一的排版会给读者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而这种印象是一种无声音的有效沟通。

我们律所有一份十分详细的文书排版指引,这份指引一直是我对全部法律文书的排版指南,开始时对照着排,后期熟悉后就记在心中,偶有忘记的再翻查。

在实习的一年有余时间里,我依照律所的排版要求对文书进行排版,逐步养成较好的文书写作习惯。在工作中,偶尔会有律所同事将一些文书发我,让我协助其将文书进行排版,我也乐在其中。

 

未开始实习之前,我一直以为排版只要是个人都会,而且每个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而进行任意的排版,但后来接触到律所的排版指引和看指导律师的排版之后,才发现小小的排版也是大有学问。

初期,我的排版也存在大量的小问题,如(1)字号、行间距、段间距用得过大或过小;(2)网上下载的文字未消除格式就直接使用从而导致打乱原来的排版;(3)直接受限于其他文件模板的格式;(4)错误地使用一些功能键,如没有使用两边对齐等;(5)不会使用有些功能导致排版工作效率降低。

要罗列问题,有很多很多,但良好的或美观大方的排版中的“良好”、“美观大方”虽然是一个很主观的词,但确实在实践中是有一套标准,可以理解为是审美校准,因此在工作中需要不断地学习和总结。

我会利用空余时间在互联网上看一些教学视频,对自己常用的word\excle\ppt及其他软件进行单项学习。办公软件的学习上,对作为同是文字工作者的律师来讲,显得十分重要,对实习律师更显极其重要,这也是核心竞争力之一。

 

5、利用碎片时间提高知识储存量

律师的学习时间多是工作之余的碎片时间。进入实习阶段后,我的时间基本是给了工作,下班后也基本是想睡觉,睡醒后就到了第二天上班。所以根本无法拥有相对集中的时间进行一些系统性的学习。

利用上下班途中的时间使用手机吸收外界信息和知识。因此我的微信会关注一些法律类、新闻媒体类的微信公众号,方便且及时地获取最新资讯。诸如某些法院公众号、或法律类的自媒体公众号、澎湃新闻等等。

通过阅读相关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我能够较快地了解立法动态、知悉时事热点。同时,我还收藏了有关常用的法律类网站,方便随时进行查询与工作有关的案例和法律法规,同时有针对性地吸收有关法律知识。

通过一定时期的阅读后,我会将上述的公众号或网站发布的文章或信息进行质量分类,以便自己能够分配不同的时长去阅读。一般情况下,资讯类的信息和知识,我都是粗读,如读读开头和结尾部分;专业文章类,我通常也介于粗读与精读之间,对一些文章的新观点进行精讲,其他的内容则略过;与同时期工作有关的文章,我则精读,特别是有关同类案例或新的政策文件,则是需要研究。

有一种计算逻辑,即每天利用1小时碎片时间,一个月就有30个小时,一年就有360个小时,按每天8小时的读书时间计算,则一年中就有45天的时间在阅读学习。如果提高每天用于阅读的碎片时间,则实际用于读书的时间将更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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