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艳萍 返回团队
汤艳萍
合伙人 执业律师

律师职位:合伙人 执业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411015638

办公电话:020-87001353

业务手机:13922305049

擅长领域:合同法、劳动法、民法

教育背景

广东商学院(现改名为广东财经大学),法学本科学士

2019年5月法天使培训班

2019年5月,参加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组织的“2019科创板上市与资本运作”实训营

社会职务

广州市律师协会能源与环保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执业描述

汤律师的律师执业年限超过7年,在律所之前,有在大型集团公司担任法务的工作经验。汤律师擅长于用商业思维协助企业在问题恶化前掌控问题、解决问题,而当问题发展到诉讼阶段时,能通过前期细致的证据收集本领、庭上丰富的诉讼技巧、庭后丰富的谈判技巧来使案件得到完满的结束。服务理念是:听得懂委托人说的话,找得到委托人想达到的目标。

典型案例

刑事诉讼案例(部分)

涉嫌走私罪案:为湛江某钢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成功辩护,该案历经指定管辖、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二审,做无罪辩护。案件二审时接手,通过细致的收集证据能力,凭借新提交的证据让案件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通过努力,最终将原判决的十年刑期变更为三年四个月。(委托人在纪委、看守所已被羁押四年多,判决生效后十几天期满释放)

故意伤害罪案:在公安机关不予批准取保候审的情况下,通过与经办民警电话沟通、现场沟通、书面沟通,得到了经办民警支持,从而最终取得了检察院的不予批捕决定;在委托人被羁押11天后成功为其取保候审。在申请起诉、法院审判阶段,通过提交多份法律意见书和检察官、法官沟通,在因赔偿金额问题受害人没有签署谅解书的情况下,取得了检察官在庭上建议缓刑量刑,法院最终同意缓刑的案件效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部分)

因疏浚合同纠纷某民营企业以转包人、实际施工人、挂靠方的身份起诉三家央企,诉讼标的合计过亿元,其中施工费用余款2000多万元及利息,处理疏浚物费用7000多万及利息。因案件标的巨大,且涉及到国有资产问题,三家央企的领导非常重视。汤律师作为工程承包方(被挂靠方)的代理人参与案件的二审。在一审结果已败诉的情况下,通过前期细致的证据收集,其中包括到航道局调取当时施工航线证据、到海事局调查缴纳港务费证据、到规划局调查原告所说处理疏浚物现场的地形地貌证据、到原告所说的处理疏浚物现场和工程师进行实地勘探、与处理疏浚物现场的管理人员取证、到实际施工人处进行调查取证,最终在多方关系协助下拿到了实际施工人对于施工实际情况的出具的相关证明(该证据对案件的最终走向起到了决定性证据),我方新提交的三大本证据(页数超过300页)促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办法官组织各方及一审法官亲自到原告所说的处理疏浚物现场进行勘探及和管理人员调查取证,最终采纳我方提交的证据,案件予以改判,全部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破产清算(部分)

在破产法实施第一年中,从化法院受理了从化地区第一例破产案件,从化鳌头水泥厂的破产清算案件。我方当事人是破产企业的承租方。当时情况是中院已判决我方当事人支付多年租金,标的300多万及违约金。我方当事人认为是错判,但申请再审申请省高院驳回。我方介入后,通过细致的收集证据,包括与当时知道现状的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和鳌头水泥厂原法定代表人调查取证、到从化档案馆调取当年的新闻报道、到从化规划局调取当时水泥厂建造时的工程资料、到前从化经贸局调取到时拆迁生产线材料,最终在新证据的作用下,广州市检察院同意提起监督程序。但最终案件没有再审,原因是广东省检察院并没有批准,未公开的理由是这属于破产案件、影响众多债权人利益。在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受阻后,我方利用前期收集的证据另行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我方债权,最终得到了中院的支持,确认了我方债权200多万元。在取得该判决后,我方通过与从化法院沟通、与破产管理人沟通、与债权人代表沟通、与破产管理人律师沟通,多番努力下,最终得到债权人会议的同意,破产企业和我方当事人达成债务抵销协议,最终以调解结案,最大程度地为当事人减少损失、结束纷争。(案件从2008年到2018年才结束,当事人已深感疲惫,只想在自己承受范围内结束这个案件)

代理某企业申请破产清算案件。企业因前期借贷太多,导致了利润远远不够还贷,最终因银行起诉导致资金链断裂,查封的土地及厂房已做拍卖前评估,但因土地是工业用地,所以估值很低,在还清部分银行债务后其他全部债权人都无法得到清偿,包括当时几十号人的员工工资、材料供应商的货款、拖欠的税款等。因财务费用过高,企业整体已经是资不抵债,且所属行业属于污染性企业,需要投入巨额的环保费用才能保证以后正常经营。最重要的是,公司名下的土地已经被列入广东省“三旧改造库”,且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之前的三旧改造流程已经在走了,只是因为并区政策影响停了下来,目前可以继续。基于以上原因,我方接受委托后,联系审计单位进场进行审计,按照法院要求整理一系列的文件,向基层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因破产案件特殊,基层法院刚开始的态度是不批准。经过和法院法官多次开会沟通、重点1是已按照省高院的要求准备好材料,企业是满足法律规定的破产条件;重点2是如果在这个时候单单以工业用地的价格处理了企业的财产,侵害了绝大多数债权人的利益。经过统计,土地及厂房评估价才7000多万元,而初步已有法院判决的债权已超亿元元,后期还有陆陆续续的起诉。经过多番努力,召开多次听证会后,法院最终同意了企业的破产申请。这为企业偿还绝大部分的债务创造了机会。

公司业务诉讼部分

深圳企业在深圳法院起诉我方企业,要求支付未还货款264万元及利息。我方企业表示因为对方提供的原材料出现了问题,导致了成品质量不好,才一直不给货款,本想和对方协商解决,要求对方承担一定的赔偿后予以结算。我方介入后,首先因为质量问题和货款问题是两个法律关系,故我方针对质量问题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进行了研究,得出结论是很难:第一是因为涉案材料只是成品原材料中的一部分,成品质量问题很难直接与深圳企业的材料挂钩,如做鉴定,鉴定费高且鉴定报告不保证一定可以出具。第二,质量问题即使得到支持,但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法院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但审计单位看过材料后反馈无法出具损失的审计报告。通过研判后,我方建议当事人放弃质量问题的反诉。我方提供另一方案给当事人,因深圳企业提供的原材料非自己生产而是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但该途径并不为原材料的生产商所承认,故我方细致收集证据,包括到原材料的中国经销商处取得对我方有利的证明、包括从境外取得证据,最终以合同无效为案由在广州法院两个基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深证企业返还1200多万的货款。案件从深圳法院为主场,移到广州法院为主场,从单纯的货款纠纷引申为对深圳企业商誉影响非常大的合同无效纠纷(我们质疑其拿货途径)。案件最终以200万调解结案,相当于为当事人最终减少了60多万元的损失,弥补了当事人所说的因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当事人对这个案件非常满意,从一昧的被打转化为取得谈判机会。

公司业务非诉部分

协助我方企业申请科技项目,协助企业取得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广东省研发中心证书、广州市研究机构证书,五年间三次协助企业取得所在区科技项目名额并成功通过验收。

协助企业处理涉税业务,因离职员工举报涉税问题,通过与税局机关沟通,协助企业已最低的成本结束了该单投诉。

协助企业在区取得50亩工业用地。参与了企业的投资计划书撰写、协助企业通过了政府商务部、规划部、环保部召开的多部门会议,协助企业与政府机关部门沟通。

我方企业已在某工业城通过招商引资方式成功拿到300多亩土地,但因当地政府的不作为,导致了企业最终因防护距离不够环评未能通过。为此,在多方努力下,最终通过置换,为我方企业成功在同一工业城区域内置换200亩土地。

从公司设立、拿地、环评、发改立项、申请用地指标、施工许可证办理、全方面地参与公司项目的落地。

奖项与荣誉

2020年,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委托人送来锦旗,“十一天成功取保候审”

2021年,社区居民送来锦旗“为民解忧”

培训演讲

作为区属管控修复国企的顾问律师,与区环保局交流土壤防治工作,重点是应环保局要求发表了对《土壤污染防治法》39条、44条、45条的意见。

服务过的客户

广州开投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区国企)

广州市从化明兴机械有限公司

广州丰江电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

中国水产广州建港工程有限公司(央企)

广州市升庆物流有限公司

广州市升庆纸类制品有限公司

河南升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山市峰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惠泽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意美科办公家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