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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佐参
合伙人 执业律师

律师职位:合伙人 执业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611316672

办公电话:020-37574677

业务手机:13535488660

擅长领域:民商事诉讼、重大疑难争议解决

张佐参律师

工作经历

2014-2015年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助理

2016-2018年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专业领域

民商事诉讼、重大疑难争议解决

典型案例

【民商事诉讼、仲裁案例】

深圳市某集团有限公司与郭某、黄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担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仲裁代理人(支持全部仲裁请求)

广州市某贷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作为广州市某贷款有限公司代理人(目前作为原告方代理的案件均为胜诉案件,为公司及相关个人执行回高额债权)

广东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某、陈某某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纠纷一案,代理原告广东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判决结果:支持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任某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作为被告代理人,在原告有法定条件可支持按比例甚至是共有分割的情况下,一、二审判决均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当事人认为超预期的达到了诉讼效果)

张某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作为上诉人(一审原告)的代理律师,在一审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基础上,二审错误判决,向省高院提起再审,省高院再审裁定二审法院再审(当事人对诉讼结果非常满意)

【涉外案件案例】

中韩种子企业并购项目(成功协助项目完成)

中美集装箱民事诉讼案件(推动再审)

瑞典斯德歌尔摩国际商事仲裁案(获得裁决支持,在国内申请承认与执行)

花旗(波兰)银行合同纠纷案(超预期为客户减少损失,完成案件)

【刑事案件案例】

麦某某寻衅滋事罪一案,经与公安、检察院经办人员沟通,最终获得不予逮捕决定

黄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经一审、二审审理,最终二审做出证据不足,驳回诉讼请求的裁判

社会职务

参与社会法律援助工作

服务过的企事单位

广东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富宏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普兰内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江门市新会区七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