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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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最大的“酒托”团伙诈骗案【(2012)穗海法刑初字第1584号】
罪犯罗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广东省阳春市,初中文化,现在广东省乐昌监狱服刑。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2012)穗海法刑初字第1584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罗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宣判后,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2013)穗中法刑二终字第166号刑事裁定,对其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于XXXX年XX月XX日交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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